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调整
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一系列职责调整,旨在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具体调整如下:
一、取消已由国家、市、区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不必要的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二、取消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的职责,将这一职能移交给相关部门,实现职能划分与专业化管理。
三、取消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计划,参与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的职责,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的自由流动与公平竞争。
四、将拟订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的职责划给区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优化部门职责分工,提升政策执行效能。
五、划入原区人事局、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整体效率。
六、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促进人才合理配置。
七、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八、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九、加强统筹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职责,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保障劳动者权益。
十、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就业率。
十一、加强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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